教育部代码:12616
各位教职工:
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,2024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将于2025年3月1日开始,为确保教职工能顺利办理个税汇算清缴,现提示以下几点:
一、办理时间
2025年3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。(提示:自2月21日起,纳税人可预约2025年3月1日至3月20日中任意一天办理;3月21日至6月30日期间无需预约,可直接办理。)
二、办理方式
1. 下载手机“个人所得税”APP办理,完善个人基础信息,确保联系电话、银行账户等基础信息准确;
2. 请核实2024年度的收入信息(含工资薪金、劳务报酬、稿酬、特许权使用费);
3. 请核实2024年度专项附加扣除信息(子女教育、继续教育、住房贷款利息、住房租金、赡养老人、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、大病医疗)和其他扣除(个人养老金等),满足条件的且没有填报的可填报上。注意:填报专项附加扣除时,请仔细阅读“个税APP”上专项附加扣除相关政策,避免后期因填报信息有误而影响退补税。
4. 汇算结果显示应退税,纳税人提交退税申请;显示需补税,纳税人应在汇算期结束前缴纳税款(如果:已依法预缴个人所得税且全年收入不足12万元且有应补税额;或者收入超出12万元但应补税额≤400元。符合这两种情况的申报提交后无需缴款,点击享受免申报即可)。
三、咨询方式
1.纳税服务平台电话:12366;
2.财务处电话:49480278 韦 航